2003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实施了“千万工程”。这项工程从浙江全省4万个村庄中,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并将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20年来,浙江省一以贯之全面实施“千万工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深刻重塑,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产业蓬勃发展,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持续改善,“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开拓性、引领性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千万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经过整整20年的升级迭代,“千万工程”已经从最初兴于一省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蝶变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系统工程。
“千万工程”的启动实施表明,必须将满足广大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到21世纪初,浙江省人均GDP接近3000美元、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农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逐渐宽裕,但农村地区在村庄布局、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习近平同志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顺应广大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变化规律,从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的高度出发,作出实施“千万工程”的重大决策,在实践中推动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为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人民至上”这一根本价值取向。
“千万工程”的目标定位表明,必须将乡村现代化作为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大力实施“千万工程”,其目标就是坚持走乡村现代化道路,努力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千万工程”的实践过程揭示,必须以整体的和自洽的政策体系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是一种全方位、全领域、全系统的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必须能够协同进化、自成一体。从浙江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实践过程看,“千万工程”注重保障和强化乡村的农业生产功能,坚守粮食生产生命线。在此基础上,“千万工程”围绕乡村再价值化这一核心议题,对乡村振兴的四大基本问题——“人往哪里去”“地往哪里转”“钱从哪里生”“业从哪里寻”进行一揽子的制度安排,形成一个整体推进的、内部自洽的政策体系。在整体推进的政策体系的持续作用下,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均一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逐步成为现实,乡村以一种不同于城市的发展模式、生活节奏、自然风貌和人文环境,构造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留住原有的乡村常住人口并吸引大量来自城镇的新的乡村居民,城乡之间“有差别但无差距”的理想景象正在显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党。“千万工程”在浙江乃至全国的成功实施,根本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擘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从启动之初“千万工程”就被确定为“书记工程”,明确由“五级书记”共抓共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职能部门实施、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落实机制。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必须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不断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