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因偷盗婴儿被开除?知情人:属实。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科长周某医生(1971年2月生)等人自2019年起在南宁市从事非法代孕业务。该女子通过修改b超表,向母亲和家人隐瞒了双胞胎的真相,并在婴儿出生后将其中一个婴儿秘密卖给了另一个人,并收取了购买婴儿的押金。

《决定》指出,周某等人以贩卖为目的偷窃婴儿,构成贩卖儿童罪。2022年4月,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2022年10月,南宁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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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因偷盗婴儿被开除?知情人:属实

广西妇幼保健院在判决书中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某被判绑架拐卖儿童罪,违反国家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2022年11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周某予以免职处分。处罚决定将从2022年11月29日起生效。

12月9日,广西妇幼保健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文件内容属实,是内部下发的纪律处分文件。周某作案地点不在医院内,而是在诊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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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官网已经无法查询到客户的信息

记者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2022年5月5日,南宁市司法局以《南宁市非法代孕活动暴露监管漏洞》为标题,公布了上述案件信息。

根据查阅资料,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审结被告人潘某、周某犯拐卖儿童罪一案,认定被告人潘某、周某在南宁市与多名妇女从事非法代孕业务活动。这篇文章现已被删除。

根据中国司法文书网发布的信息,潘和周某因金融贷款合同发生纠纷。此案的被告之一周姓男子(1971年2月出生)。

案例数据显示,2018年11月,潘某峰承包的植物快速生长以资金不足为由,向广西上寺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经贷前调查,银行认为其符合贷款条件,将潘某峰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周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向潘某峰贷款50万元。由于潘某峰、周某二人一直没有归还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

记者就周某偷娃一事多次致电广西卫健康委,多个部门均表示不知情。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兴宁区人民法院的公共电话无人接听。

9日下午,记者在广西妇幼保健院官网检索到一份2016年6月28日发布的专家信息。资料显示,周某,女,多年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曾赴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进修。擅长高危儿、早产儿监测评估、脑损伤早期诊断与干预、神经运动评估、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营养性疾病诊断与治疗。截至发稿时,该信息无法检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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