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贺雪丽
“贵院及时解决了证据保全等重要问题,树立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今年2月,一家外国企业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感谢信。
该企业因商标纠纷,申请对海关扣押的被控侵权产品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时距扣押结束已不足3天,西安中院及时研判,与海关对接后仅抽取一箱货物迅速达成“标本式”证据保全,实现了原告证据保全、被告及第三方企业可正常生产经营的“多赢”局面。
“近年来,西安中院引入‘融解决’理念与仲裁机构联合调处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依法高效化解多起国际商事纠纷,彰显了‘西安速度’和‘中国法院方案’;由诉讼‘点保护’扩展至面向群众生命财产的‘面保护’,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经营主体的创新创造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泉近日向记者介绍了该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做法。
在秦创原——陕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平台,一大批具有高科技价值潜力的科创企业正在被逐步孵化,蓬勃成长。为助力秦创原建设,西安中院出台《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设立陕西省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为相关司法实践提供良好制度体系、专门机构保障。同时邀请融商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入驻诉服大厅,拓宽多元解纷“快车道”,为今日的“瞪羚企业”成长为明日的“专精特新明星企业”提供鼓励性、保护性法治环境。
对内,引领高质量发展,对外,提升国际竞争力。作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窗口,西安中院擦亮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西安名片”。将诉前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与司法确认结合,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系统治理的大保护格局。
近年来,在西安中院办理的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中,许多是小商户实施的销售类侵权行为,法官要求举证产品来源时,他们往往不知所措。考虑到此类小商户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侵权恶意不显著,西安中院积极响应“六稳”“六保”号召,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人民生活稳定。在合法来源认定标准上,与其规模、行业习惯相匹配;在判赔数额上,统筹考量其是否具有辨识能力、侵权产品价值、危害程度等,重在规范其今后的经营行为。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已全面开启,西安中院将始终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为平稳辽阔的海洋,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