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6月5日,国新办举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在会上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提问。
发改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
吹风会上,李春临表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去年4月份印发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组织宣传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
二是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
三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
四是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李春临表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春临还在会上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内涵。其中,高效规范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完善制度规则,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平竞争就是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因素;充分开放就是要坚持推进高水平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在准确把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践要求上,李春临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
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
朱剑桥在会上表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意见》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备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并持续规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其中,完备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方面,完成了《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力完善实施路径,提升制度效能。
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上,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2022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效促进国内循环畅通。
朱剑桥称,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外,朱剑桥在会上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同时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朱剑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趋势,重点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基础制度的创新供给,不断补足新兴领域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为塑造竞争有序的线上线下市场生态、为各类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提供规范性的制度保障。
商务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周强在吹风会上说。
他表示,商务部将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在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上,商务部出台实施《外商投资法》,累计推动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和文件500多部。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从2017年的93项降到2022年的31项,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加入CPTPP进程,推动DEPA成员国成立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展示中国市场潜力和投资机遇,为国内外投资对接创造更多机会。
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
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建立健全各级跨部门投诉协调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杜汶婧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