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欧鸿介绍情况(中国网 伦晓璇/摄)

中国网财经6月21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欧鸿,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和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我的问题和充电桩有关。刚才介绍了我国近年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确实比较快,但是对于很多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说,大家还是会有里程焦虑问题,或多或少会遇到充电桩进小区较难、高速公路上充电较难、找充电桩较难等一系列问题。请问,如何来推动这些堵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实现充电自由?谢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欧鸿: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刚才我介绍的时候已经谈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聚焦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对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找桩难”“进小区难”“公路充电难”等问题,《指导意见》均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

针对“找桩难”。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构建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充分接入的信息网平台。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强化与电动汽车、城市和公路出行服务网等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便利渠道,及时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

针对“进小区难”。《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设施安装上,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二是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三是在服务保障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针对“公路充电难”。一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增强充电网络韧性。三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