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眼看市】
要全力推动服务贸易出口,进一步地扭转经常账户中的服务逆差。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3.5%,低于世界服务业在GDP增加值中的占比67%。
张锐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披露了一组令人振奋的数据:2022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人民币,比2021年增长7.7%,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至此,中国已连续6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在国内与国际环境异常复杂且全球贸易呈萎缩状态的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做到大幅飘红的确不易。不过,根据货币基金组织在《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的最新预测,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将放缓至2.7%,外部市场需求的急剧收敛对我国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构成的压力势必进一步加强,需要政策层面有针对性地继续加量用力方可让外贸增长行稳致远。
首先,要聚力巩固与保持经常账户中货物贸易的顺差优势。2022年,我国实现贸易顺差58629.8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34.2%。但必须承认的是,去年我国货物贸易的顺差逆势走强很大程度上是因进口减少(年度出口增长比进口增长高6.2个百分点)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化所致,同时我国服务贸易与资本项目还存在着不小的赤字缺口,且短期内也很难改写,正因如此,保持经常账户中货物贸易顺差的持续性就显得至关重要,质言之,通过维系经常项目小幅顺差以及资本项目小幅逆差,既是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人民币价值的稳定及其加快国际化步伐的重要基础。
另外,对比历史,理想状态下,英国经常账户贸易顺差曾持续130年,美国贸易顺差持续了93年之久,德国贸易顺差也接续了62年,日本贸易顺差连续递延了33年,而至今只有27年的中国贸易顺差显然还没有走完全程。应当说我国贸易品部门企业还具有一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比较优势,同时伴随着国内企业的转型升级,货物贸易顺差存在着一定长度的客观时延,只是鉴于东南亚国家出口产品的崛起已经形成的既有替代之力以及国际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我国货物贸易顺差规模未来会逐渐减少,由此就需要政策层面从出口退税、通道成本压缩等方面给予更强力度的支持。更为重要的是,确保贸易顺差,政策的着力点不能仅停留在外延型的减税降费方面,而是要加大对出口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也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出更多企业以及企业愿意投入更多精力用于研发创新,最终培植出更为持续与经久的出口创汇竞争力。
其次,要全力推动服务贸易出口,进一步地扭转经常账户中的服务逆差。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3.5%,低于世界服务业在GDP增加值中的占比67%,为此需要通过国内服务市场规模的加速扩容锻造出支撑服务出口的庞大“蓄水池”,包括继续深耕与扩大服务业空间,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放宽服务市场准入,全面清理服务业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全面实施普惠化的产业政策,同时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推动服务产业集群以及服务贸易集聚发展,造就更多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与平台梯队;并且还要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以此带动寄递物流、仓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测试、维修维护保养等新兴服务贸易。造就庞大“蓄水池”的同时,还要通过扩展开放口径建造出牵引服务出口的宽大“导水渠”。除了不断压缩服务贸易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及放宽外资进入领域外,开放坐标应当对准制度型开放,包括对标国际高标准,在充分竞争、有限竞争类重点服务领域和自然垄断类服务领域的竞争环节,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全面实施自由企业制度,建立严格的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税优制度的覆盖力度,如对医疗健康、文化娱乐、旅游、科技研发、会展等服务业行业发展所需原材料、基础设施配套的用品设备的进口实施零关税,并免除进口环节增值税。
再次,要合力扩大数字贸易规模,提高对外贸易的智能化以及快捷化程度。数字贸易意味着传统货物贸易在形式上发生了重大改变,即贸易形式数字化,它集中表现为交易从线下转到线上,形成了数字营销、数字订购、数字对接以及数字结算等全新贸易方式,且由这些新型贸易产生的贸易值都会记于经常项目的服务贸易账下;另外,5G、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与数字技术同制造业融合并充分赋能,由此驱动制造业服务化,比如企业在生产端依据大数据增设产品设计,或者在供应端建造海外营销节点,这种由价值链再造生成的贸易值同样也是服务贸易增加值。由此可见,发展数字贸易非常有利于在货物贸易基础上生成更大体量的服务贸易,从而带动对外贸易的提档升级。
扩大数字贸易,一方面,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优势,突破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强数字技术领域的国家战略规划、科技专项实施和相关标准制定,另一方面,要扩大与制造业相关的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数字服务进口,以此推动技术创新和价值链升级,同时,要继续优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离岸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提高数字化交付水平,拉动数字贸易向价值链高端持续迁移与攀升。此外,应将数字平台列为数字贸易的“桥头堡”予以重点建设与完善,包括既要搭建综合性服务贸易平台,更应增加专业性服务贸易平台,既要支持第三方构建服务贸易平台,也要吸引制造业参与平台建设,既要鼓励本土资金构筑数字平台,也要积极吸引外资研发机构,以宽口径、多角度发挥平台企业的数据资源整合与对企业贸易赋能的作用。
最后,要齐力推动跨境电商做大、做优与做强。跨境电商是新技术赋能下最有具象化的新外贸模式,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出口新业态。据海关总署初步测算,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11万亿元,增长9.8%,贡献了外贸超5%的增加值。进一步撬动与释放跨境电商的出口动能,首先必须提速跨境电商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扩围步伐,并在综试区建成一批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实现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在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以及风险防控等立体层面的协同共振。另一方面,要加速海外仓建设,完善海外仓布局,包括支持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投融资方式多元化投入海外仓建设,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的投建,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倡导与牵引海外仓企业对接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国内外电商平台,探索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以此带动更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显著改善与优化海外消费者利用跨境电商购物的体验。
作为跨境电商的重要载体,服务平台的创新更为重要,为此,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借助互联网,加快企业和政府创新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以加速产业融合为目标,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作到售后服务的全球化供应链体系;另外,要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不仅如此,要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加大投入智能设备,建设好末端配送、国内仓和国外仓同步等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本报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