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小康》·中国小康网 赵狄娜

“31条”对民营经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看得准、看得深,推出的举措针对性强,稳定了大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预期。民营企业家高度关注,纷纷点赞。

摄影 宁颖

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引领了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但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是疫情三年,众多民营经济遭遇重创。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的关键时期,整体经济形势趋稳向好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迫切需要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磅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31条”),提出31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31条”的出台向社会和市场释放了明确而积极的信号,以顶层设计为民营经济敲响“定音鼓”,让全国超1.18亿户个体工商户、超5000万家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渐进发展,逐步壮大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谋求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梳理其历史进程不难发现,民营经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而发展,并逐步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有关民营经济的论述,最初集中在个体经济上。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1980年12月,温州颁发了中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年全国批准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就达到10万户。1982年12月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此后,个体经济逐步发展,私营经济也开始“抬头”,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指出,“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从宪法高度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发展才是硬道理”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199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被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即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再往后,1993年6月,原国家科委、原国家体改委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民营科技型企业是相对国有国营而言的,它不仅包括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创办的实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民办科技机构,而且包括由国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创办的国有民营的科技型企业。”这是改革开放后“民营企业”的最早提出。在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正式开始使用“民营企业”的概念。

此后,民营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态势,到2001年底,民营企业数量从14万户增加到244万户,年均增长33%;注册资金由221亿元增加到24756亿元,年均增长60%;税收贡献从4亿元增加到976亿元,年均增长70%;从业人员从232万人增加到3409万人,年均增长31%。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并正式将包括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在内的相关社会阶层人士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旧36条”)的出台,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第一次系统的制度性障碍清理,使得民营经济发展理论的关注重点从早期的“要不要发展民营经济”逐步转变为“如何更好地发展民营经济”。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36条”)颁发,力度和操作性又前进了一大步。2012年,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两个都是”的重要论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2018年底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党中央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原则,进一步强调“三个没有变”原则,大力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从政策和舆论上不遗余力地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3月,党中央强调“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7月19日,“31条”发布,涉及面广,针对性强,不仅直面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的紧要关切,还直击了各类难点、痛点、堵点与忧点,是一场“及时雨”、一个“大红包”,让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强的推动力。

亮点频出,激发活力

“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三年疫情给民营企业发展造成了一些影响,不少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稳定信心和预期变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针对“31条”的出台,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李志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31条’针对新情况,进一步进行顶层设计,以最高规格的文件政策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部署新政策新举措,很多内容极具针对性,这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31条”涵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多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权忠光表示,“31条”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和重要贡献,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意味着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分析,“31条”将融资放在支持政策首位,将预防和清理欠款问题单列一条,将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等机制写入文件,同时加强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这些针对性措施将极大稳定市场预期,拓宽政策落实覆盖面,增强企业获得感。

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南昌理工学院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王鹏指出,国际经济形势的纷繁复杂导致民营企业出口平衡方面受到影响,而国内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使得部分民营企业难以适应长期调整,形成了发展上的长期压力被动局面。为应对这一挑战,民营经济需要更加开放、公平和稳定的市场环境。“31条”通过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预期,从而应对当前面临的转型压力。此外,一些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民营企业设置了门槛和壁垒,导致部分中小企业难以发展起来,在市场上形成了经济性垄断和政策性垄断现象。“31条”倡导良好的市场准入机制,并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减少恶性竞争的出现。

“‘31条’有不少亮点值得关注。”李志起表示,“一是强调要形成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明确要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这是持续释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鼓励民营经济打造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开辟新赛道,为中国式现代化迈入新阶段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系统关注民营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从民营经济人士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国际视野增强的现实需求出发,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企业家精神弘扬、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体系、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五方面对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进行了系统部署,让民营经济人士感觉很暖心,必将激发民营企业人士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三是针对当前民营经济政策不够系统、精准的问题,强调要加强系统集成,指出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优化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各地方、各部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举措的系统集成。要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跨部门、跨地区发展常态化支持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央地联动。涉企部门要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狠抓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31条”一出,诸多民营企业家高度关注、纷纷点赞。“‘31条’对民营经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看得准、看得深,推出的举措针对性强,稳定了大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预期。”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说道。恒银金融(603106)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表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对于激励民营经济人士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用心发展必将产生积极作用。”在湖南兴旺集团董事长侯兴旺看来,“31条”提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让我们民营企业备受鼓舞,希望各项政策能得到良好的落实”。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华信工贸集团董事长拜文汇提到,“31条”中,第4条“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中特别提到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来加以挽救,这是与世界上的企业破产保护进一步接轨,也为民营企业在下一步的发展中遇到问题时自救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第6条‘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专门就拖欠账款问题作出明确指示,对很多被拖欠账款、生存受到影响的民营企业而言是真正的利好。”

“31条”还明确提出,“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围绕“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提出多方面举措。“近几年,我国大力发展信创产业,旨在实现信息技术领域科技自立,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以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目前参与信创产业多以央企、国企为主,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面临准入难、资金难、市场难等实际问题。”中诚华隆集团董事长王嘉诚认为,“31条”提出的“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和“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的意见非常关键,“‘31条’的出台是对‘国进民退论’‘民营企业退场论’‘民营企业终结论’的有力回击,必将极大地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预期,这比黄金还重要”。

落实为要,大有可为

俗话说得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31条”以高规格的方式提出了多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政策的最终效果。北京市政协委员、华域大通投资(北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郁表示,“期盼能合力落实好这份文件,我们民营企业家也将读懂、用好这份文件,放开手脚,实干创新。”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31条”的贯彻落实,确保政策效应充分释放,落实落地。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地方政府也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加强统计监测,持续对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阶段性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是持续督促,强化激励。加强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的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让有含金量的措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目前,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有待提升,“质”的稳步提升和“能”的不断增强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在深入解读“31条”时表示,未来要在引导服务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发力。

在创新发展方面,持续开展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推进重点产业链民营企业数据库建设,深化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举办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峰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战略研讨班,发布民营企业创新情况报告,举办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多措并举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

在协调发展方面,继续搭建民营企业与地方对接平台。将联合地方政府共同组织一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经贸活动,如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河南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国知名民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高端峰会、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助推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大会等,引导民营企业将企业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融合。

在绿色发展方面,以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为重点,引导民营企业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在开放发展方面,以送政策、送服务、防风险(“两送一防”)行动为抓手,积极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推进护航民营企业“走出去”专项行动,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加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等重点经贸交流活动,开展培训提升民营企业预防境外风险与合规经营能力,积极宣传“走出去”民营企业优秀案例,讲好“一带一路”民营企业故事。

在共享发展方面,聚焦稳岗就业、乡村振兴、公益慈善三个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光彩行活动,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等,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3年9月上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