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7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正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12月15日,正佳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正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正佳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聚丙烯酰胺及减阻剂等聚丙烯酰胺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三次采油及页岩油井开采助剂等系列产品,也可为水处理、造纸等其他领域客户提供聚丙烯酰胺产品和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正力绿色直接持有公司71.6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正力绿色100%股权由香港启源持有,香港启源100%股权由莱克公司持有,莱克公司100%股权由豪森公司持有,豪森公司100%股权由刘方方持有,刘方方控制公司71.6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刘松荫担任董事长;刘正正担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方方、刘松荫、刘正正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71.60%的股份。
正佳股份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39,615,000股,原拟募资60,000.00万元,用于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正佳股份的保荐人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郑玥祥、尹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