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9日讯今日,新湖中宝股价收报2.21元,涨幅5.74%,总市值188.05亿元。

新湖中宝昨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68,197,790股,转让价款合计现金人民币3,006,235,163.43元,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公告显示,新湖集团和恒兴力累计质押新湖中宝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63.08%,完成上述股份转让需新湖集团、恒兴力对部分质押股份做出解质押安排。

2024年1月8日,新湖集团、恒兴力与衢州智宝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新湖集团、恒兴力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衢州智宝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1,358,206,250股和209,991,540股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股份数为1,568,197,790股,转让价格为1.917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现金人民币3,006,235,163.43元。

新湖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557,969,6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6%,恒兴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15,541,7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衢州智宝将直接持有公司1,568,197,7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衢州智宝及其关联方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2,428,132,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

本次股份转让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继续保持稳定。目前公司董事7名,新安财通提名1名,新湖集团提名3名,剩余3名独立董事,且短期内不会有变化,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能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此,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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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转受让双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等程序,方能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新湖中宝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累计质押公司的股份数为1,131,503,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9.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30%;恒兴力累计质押公司的股份数为209,7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9.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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