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9日讯 横河精密今日收报11.74元,涨幅0.34%。
横河精密昨晚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8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66,623,355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横河精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横河精密股本总额为222,077,850股,胡志军、黄秀珠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6,742,900股及65,972,106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05%及29.71%,胡志军、黄秀珠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比例为59.7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上限66,623,355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比例为23.12%及22.85%,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比例为45.9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横河精密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横河精密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横河精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43.9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56.06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1日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8]1798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横河精密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横河精密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同比下滑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5.45万元,同比增长29.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0.48万元,同比下滑7.10%。
2023年前三季度,横河精密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同比增长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3.66万元,同比增长5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81.10万元,同比增长42.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7.31万元,同比增长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