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0日讯 昨日晚间,*ST华仪发布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ST华仪公告中披露,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ST华仪股票将于2024年1月16日终止上市暨摘牌,成为2024年“面值退市”第一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规定,*ST华仪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ST华仪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ST华仪股票自2023年12月26日起连续停牌,停牌之前,该股自11月20日起出现了连续23个跌停。在连续跌停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以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年11月24日,*ST华仪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指出,2017年,*ST华仪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风机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涉及诺木洪、罗家山及渑池二期三个项目,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47亿元,虚增应收账款,并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12.5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99.05万元。
*ST华仪2017年虚增风机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减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959.78万元、3729.13万元、5501.49万元、4600.77万元和6258.11万元。上述事项导致*ST华仪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仪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孟列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学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