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云南省、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相继发布消息,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储云川,原总经理缪丹,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实,原总经理齐兴波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一天,中央纪委印发意见,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随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在该领域保持着高强度的财力、人力、物力投入。国家乡村振兴局1月19日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量达370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650亿元。
记者注意到,2021年至2023年,仅中央一级的补助资金规模每年均超千亿元。与此同时,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问题逐渐显露。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关注“三农”领域腐败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文件首次明确“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文件提出,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记者查询到,2021年、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虽没有专门提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但对“三农”领域存在的问题均有关注。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将反腐利剑指向粮食购销领域,提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
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声势持续,一批粮仓“硕鼠”被打击
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为例,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居首的案例是徐宝义干预和插手粮食业务招标代理、受贿案。目前渖嫦臃缸镂侍庖丫灰扑图觳旎匾婪ㄉ蟛槠鹚摺�
徐宝义曾任中国供销集团副总经理,2014年8月调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徐宝义继续出任副总经理。
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徐宝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通报指出其“靠粮吃粮”。
不仅是徐宝义,中储粮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东升通过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协议等方式,将公款1.1亿余元挪用给他人;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新开在收储政策性粮食过程中,违规将先前收购的商品粮、陈粮共计1.15万余吨,转为价格更高的“托市粮”,非法套取差价;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违规安排轮换销售3.89万余吨省级储备稻谷,致使省级储备粮长期空库、亏库。
截至目前,该领域落马的最大“老虎”当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2022年6月15日,张务锋被查,成为首名落马的中共十九届中纪委委员。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务锋作出逮捕决定。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我国当前实行的粮食购销制度,是一种托底购销制度。但在实践中,以托底价收购老稻谷、以次充好、虚增粮食购买价格、以旧粮顶替新粮入库、虚报粮食销售金额、靠“转圈粮”空手套白狼等腐败行为几乎贯穿粮食购销所有环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指出,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当前,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突出,“靠粮吃粮”易发多发。自2021年8月开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粮食购销作为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整治腐败问题。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印发了《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持续加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我国农村集体资产超7万亿元,“三资”领域成腐败易发多发地带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肖泽磊撰文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期内。相较于其他领域的一些重大腐败案件,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更倾向于是一种微腐败。
文章提出,统计数据显示,微腐败最容易发生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涵盖乡村道路硬化、厕所改造、危房改造、征地补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等多项发展任务。其次是产业发展项目,涵盖两种类型,一种是村内自给,利用采购物资之由向农户收取费用或虚报冒领产业补助;另一种是外包项目,其中招投标、项目运转和产业分红环节问题突出。
上述微腐败问题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在2022年6月27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邓小刚介绍,清查核实我国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农村集体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此外,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20年,全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达到6320.2亿元,向成员分红703.8亿元。《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农村“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分析农村集体经济领域腐败问题滋生原因:一是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监管不严;三是小微权力监管存在盲区。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1年6月正式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应当接受村民监督。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杭州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靠前的城市。在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杭州市清廉村居建设推进会上,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杭州市共查办村经济合作社“三资”问题等案件165件,主要集中在村级工程发包、征地拆迁补偿、惠民补助资金上。
此外,江苏、山东、海南、甘肃、福建、河南、黑龙江等地均开展了农村“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
从单一领域到整个乡村振兴,腐败整治广度、深度升级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省、市、县级乡村振兴局相继成立。两年来,已有多位不同级别的乡村振兴局“一把手”落马。
2021年9月16日,距离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成立不到4个月的时间,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培元被查,成为全国首个被查的省级乡村振兴局局长。2022年6月,崔培元被“双开”。
今年2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顾幸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5月,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挂牌后,顾幸伟成为首任局长。
此外,记者注意到,广西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原局长游君宇,内蒙古正蓝旗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长军,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斯彬也相继落马。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仅3天后,2月16日,中央纪委印发意见,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上述腐败问题均在整治范围之内。比如,意见提出,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重惩处国有粮仓“硕鼠”,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深化治理餐饮浪费。
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在工程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推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意见还强调,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记者注意到,河南、广西、安徽、湖南、河北等多个省份在近期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均提出,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形成坚持不懈抓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强化人才支撑、基层党建、督查考核,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白爽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