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其中提到“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方面的有关职责相对集中,组建国家数据局”。“组建国家数据局”是国务院机构改革13项具体内容之一。这次改革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能进行有机整合,有利于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
意义重大
肖捷在《说明》中指出,在保持数据安全、行业数据监管、信息化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等现行工作格局总体稳定前提下,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方面的有关职责相对集中,组建国家数据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这次改革将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
“当今社会,数字资源、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意义重大,有必要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开发、利用。”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尹双凤代表认为,改革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能进行有机整合,有利于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
在九三学社中央资源环境专委会副主任、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看来,本次在国家发改委下设国家数据局,进一步明确了数据治理的主责部门,国家数据局将统筹数据基础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有利于畅通数据资源循环体系,推动数字经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此外,还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早有信号
数据作为新兴的关键生产要素,对当下数字经济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此前由不同职能部门“多头管理”。
这种管理格局从我国与数据有关的若干法律中也不难发现。例如:《网络安全法》确定了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管职责;《数据安全法》确定了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各地区、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的数据安全及其监管职责;《个人信息保护法》则确定了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管职责。
为优化这一架构,进一步加速数据相关领域、相关产业发展并进行更加高效的监管,在202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0个部门组成,国家发改委为牵头单位。
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
当时,业内普遍认为,这也进一步释放出在国家层面将有进一步动作来统筹数据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数据管理以及推动数字发展的信号。“《规划》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此次国家数据局组建的机构改革方向。”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杭州长三角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郭兵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精耕细做
从产业层面来看,我国数字经济正蓬勃发展。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测算,预计到2025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达48.6 ZB,占全球的27.8%;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年均1.5-1.8个百分点。
吴琦表示,近年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数据资源价值,不断完善数据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为数据与网络安全产业等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强的政策保障和市场需求。
“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新组建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如ChatGPT应用和AIGC赛道将加快发展,数据的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领域等将更快形成实效,数据交易平台、数据服务商和信创产业都将成为最大受益方。”吴琦分析称。
资本市场层面的表现也印证了吴琦的分析。至3月8日收盘,数字经济领域活跃度提升,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CSI:931582)涨0.78%,通信、计算机行业领涨;个股方面,新炬网络3连板,南凌科技20 CM涨停,南兴股份(002757)、佳力图(603912)涨停,杰创智能、迪普科技(300768)、佳华科技涨幅超过10%。
“若要进一步加速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还需要在推动数据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精耕细做。”郭兵认为,我国目前数据法律体系的建立主要是以数据安全为导向,在三大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障下,目前我国在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已经较为完善、成体系化,但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展领域的制度建设,而即将新组建的国家数据局将承担完善数据基础制度的职责,“这无疑将为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中增加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及更多的话语权”。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袁泽睿